社交媒體是柄雙面刃

doubleedgedsword

社交媒體把我們連結起來,同時又往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大刀一揮。

胡晴舫今日在台灣蘋果日報寫到有關舉報,有關人與人之間的基本信任。在今天的中國中似乎已被摧毀。有關這個問題,我其實在近幾週一直在反覆思考。胡晴舫寫的是黃安「舉報」周子瑜。在香港我們有陳淨心舉報各個政見與她不同的藝人。這彷彿像是華人獨有的問題,又或者,如此具中國特色的問題:一些「愛國」者向「國家」「舉報」某些藝人的政治立場與國家相違,從而封殺這些藝人的工作機會。一種建立圍牆的方法,把異類抗諸牆外,牆內愚昧者振臂歡呼,牆內清醒者或嘆口氣,或著力隱藏自己的清醒。牆外的人或憤恨,或冷眼旁觀。

舉報這回事,在社交媒體網絡發達的今天,變得越來越簡單。而「舉報」也不再需要有特定的「部門」。只消在社交媒體,如微博上大筆一揮,寫下幾句話,「舉報」一下某某,「揭露」某種「惡行」,一切就會自動運作起來。

真正可怕的,卻不只是那個封殺的決定;真正可怕的是本來用以連結人,本來可以促使人接觸更多不同看法的,本來可以促進對話的社交媒體,現在反而成為了一個切斷人與人之間信任的最大助力與共謀。我們即使身處牆外,何嘗不曾面對如此的恐懼:就怕某天說了一句引起爭議的話,好事之徒自會截圖廣傳;好事之徒並不會每次都成功引起「公憤」,有時也會被群眾反撲自食惡果,可是這種無形的恐懼,在今日香港,不管你的立場如何,不也是猶如幽靈般如影隨形?

一個不小心的打錯字,一時手快大意用了「簡體」寫字(甚至乎僅因學過行草書法而寫下了「簡體」),一時氣憤寫下某種狠話,一時愚蠢做了件蠢事被拍下,這些種種,都會成為日後被批判的把柄。即使與朋友在聊天軟件裡說話,有時候似乎還得提防被截圖。(當然,那就看你交了什麼樣的「朋友」。於我來說,真的朋友並不會如此做)

我們或許天真的以為,這是中國人的醜惡吧?其實這樣的劣根性,大抵是世上最平等最公平的事:它存在於每一個民族,每一個國家,每一個人的心中。

在美國,政治正確幾乎成為了另類的緊箍咒。在 Twitter 上,那些斷章取義再引發群眾圍攻的事件比比皆是。有人為此寫了一本書Jon Ronson’s “So You’ve Been Publicly Shamed ) ,搜集了幾個不同的案例,有的因一句無關痛癢的內行笑話,而被旁邊聽到的女士投訴其言論貶低女性,最終因此說笑話的人被公司辭退;而投訴者也備受網民斥責,而她的公司亦受不了壓力把之辭退。

一名女子前往南非,在僅有百多人追蹤的 Twitter 帳戶中,寫下了一句完全政治不正確的「自嘲」 (“Going to Africa. Hope I don’t get AIDS. Just kidding. I’m White!” ) 。這是毫無疑問的一個 stupid joke。不過這樣一個 stupid joke,卻使這位本來在紐約某大公關公司的女士,在十一個小時內成為了 Twitter 公敵。她的某個 follower 把這句 Tweet 轉發給自己的 15,000 個 follower 看,然後轉眼間,就出現了各種 hashtag, 以及上萬計的回響,甚至有人發起在南非等候她的航班⋯

這是網絡世代的悲哀。一個本來可以讓人連結起來,更了解不同人的面貌的平台,卻成為了切斷人的信任的助力。因為「斷章取義」太過容易,太過誘人了。因為我們都越來越感到不安,因為我們害怕在這個必須引人注目的網絡中被遺忘。因為注意力就是金錢,所以我們越來越不安,越來越希望借助群眾取得話語權,而這個過程中,必須有箭靶。

可是,今天你帶著千軍萬馬威風八面地向某個目標萬箭齊發,他日卻很可能是你成為那個箭靶。在成文之際,黃安的微博已經刪至一條不剩。

當我們每天舞動著這柄雙面刃時,我很懷疑有多少人知道它的危險。

法定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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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友人M 的母親不約而同地轉發了一則似乎流傳了幾年的文章:

“聯合國正式定義粵語為一種語言, 此乃全球近1億2千萬粵人的大囍事!
在所有華語中只有(粵語和普語)被聯合國承認定義為語言!!! (以下省略)"

談起語言之定義,就想起早陣子看一個英國的清談遊戲節目時得知,英國其實並沒有把英文定為法定語言。到今日與 M 談到這個時,再做少許資料搜集後,發現其實美國也是沒有法定語言的國家。大家可能會感到詫異,為什麼兩個使用英語的大國,都沒有把英文列為法定語言呢?這就要回到「為什麼要設立法定語言」的問題上去。

法定語言其實是一個很容易被混淆的概念。法定語言是指憲法中指定的語言;而官方認可的語言(Officially Recognized Language) 則泛指被認可的語言。法定語言有法律效力,也就是,政府部門必須以法定語言提供服務。由此可見,法定語言將影響了所有法律以至公共事務所使用的語言。

以香港為例,香港曾為殖民地,而殖民地政府其時把香港的法定語言定為英語及中文,當中固然有政治考慮,畢竟語言是一種管治的工具。而英國沒有把英文定為法定語言,同樣是一個政治決定。有人或許會以為,因為英國人本來就以英語溝通,所以沒有必要把英語設為法定語言。然而,原來那背後還是有各種政治的因素。追溯歷史,即使是統治英國的皇帝也不一定通曉英語;而且所謂「民族國家」( nation-state) 的概念,是近代才有;而以往的國君並沒有要把語言及族群統一的想法,同時也因為英國國土內有大量臣民根本不會說英語,而是說各種方言。即使到了今天,要把英語設定為法定語言同樣問題多多。

為什麼設定法定語言會引起問題呢?儘管英語的確是在英國的主流語言,然而由於英國實際上是由英格蘭,蘇格蘭,威爾斯及北愛爾蘭四個國家( countries) 組成的主權國家( Soverign state)。其獨特的政治體制,使得英語難以成為英國的法定語言:英格蘭本身沒有自己的獨議會,而蘇格蘭,威爾斯,北愛皆有( Scottish Parliament, National Assembly for Wales 及Northern Ireland Assembly) ;英格蘭的立法事務是以整個英格之議會( UK Parliament ) 來處理。而這四個國家,亦有各自之首都( Capitals, 分別為 London, Edinburgh, Cardiff 及 Belfast ),使用之方言包括 Scots, Welsh, Irish, Cornish, Scottish Gaelic 和Ulster Scot.)。因此,UK Parliament 要把英語設為法定語言並不容易。因為這樣做定會掀起各個國家的分離主義者的情緒,而勢必影響英國的整體政治穩定。

而在美國,亦曾多次嘗試立法設定英語為法定語言,卻未曾成功,不過其中十六個州份則通過了所謂的”English Only” laws。美國的 ACLU (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曾撰文反對相關的法律,提及 1780 年 John Adams 曾建議設立機構去主導英語在美國的運用與發展,但被指為不民主及危害個人自由而告吹; ACLU 亦指這類法律其實侵犯了新移民到美國的權利,並且虛構出一種對於不說英語的人或新移民的刻板印象,如此法律是違背了美國憲法的包容及多元精神。

加拿大在法定語言這個題目中,也是個有趣的例子。加拿大在 1969 年通過了法定語言法案,把英文與法文列為法定語言,而此後政府機關必須以雙語提供服務。在加拿大的語文問題,其實要追溯到18 世紀,英法兩國在加拿大的殖民,使兩種語言在加拿大的不同地區應用;到後來加拿大於 1840 年統一為 Province of Canada 時,英語成為了主導語言,而受到法語群的強烈抗議。其後到 1867 年組成加拿大聯邦,英語的地位得以提高;往後很長的時間,因各種因素,英語繼續成為主要的官方語言,而法語則備受打壓;直至 1963 年,加拿大首相 Lester Pearson 推動成立 Royal Commision on Bilingualism and Biculturalism,才重新檢視了加拿大的語言政策,並到 1969 年才確定英法雙語為法定語言。

單看這三個例子的簡略介紹,已看出其實法定語言並不單是語言問題,語言往往與政治相關。然而要使某個被壓迫的語言成為法定語言,從歷史中得知,往往並非易事。而把一個主流語言變成法定語言,卻更是難比登天。直至今日,英美兩國其實皆沒有法定語言,不過,即使如此,也無阻英語之應用。在推動語言發展之上,我們其實值得細看歷史作為參考,思考一個語言是否有法定地位,又或是否被「認可」,還不如先聚焦於用好這個語言之上?

Guilty Pleasure

Guiltypleasure

1月11 晚上, 100 毛勁曲金曲分奬典禮完全佔據了整個 Facebook (至少在我這個年齡層如是);而我去看了《他們在島嶼寫作-我城》的電影,錯過了一大半;回家路上還是忍不住用手機看了一會。

如此瘋狂的一個晚上,在今日香港自然少不免惹起討論。有人盛讚,自然有人唱反調狠批。#多謝Shell 成為了近來熱傳的 hastag,而 Shell 在北極探測油田的「好事」少不免就成為唱反調的彈藥。在人人可以發聲博取 “Like” 的年代,這種群眾情緒的拉扯自然變得更容易:不用經過媒體的編輯篩選,人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而有成百成千的觀眾。(想像一下,觀眾數量,與一場電影,一場戲劇相近。)

如此一來,隔一天就成為了網絡上兩種意見拉鋸的局面。有人不屑 Shell 及多謝Shell 的做法;有人批評這些人過於嚴苛,不給予其他人輕鬆一下的空間⋯ 然後更加引發各路 opinion leaders 出來評左評右,當然立場分明,有「撐」有「反」⋯不過如此分明總是欠缺了一點東西。黑白中間當然有灰。

就打個比喻吧。薯片杯麵可樂對健康無益是眾所周知;炸雞脾、碗仔翅、炸大腸⋯⋯提起了那麼多美食,我們都知道,很多好吃可口之食物其實對身體無益,甚至會引致癡肥、心臟病等。不過單單看到這些字我已經有點想吃,而且很可能也會忍不住去買來吃。簡而言之,這些能讓我們既快樂,但快樂過後又充滿罪惡感(假設你是一個注意健康的人)的事物,我們稱之為 guilty pleasures。100 毛對我來說就是這種 guilty pleasure。

而 Guilty pleasure 的重點在於,我知道那不應該,但是我卻仍會享受看/吃這些所謂「無益」的東西。我知道它帶著多少反式脂肪,高糖高鹽,而且營養價值低,而且可能有不知名的添加劑同防腐劑。只要我能夠有節制地,不把它當成唯一的食物,不把它當成主食,偶爾狂歡吃一頓,也不是壞事吧?

當然,炸雞脾都可以弄得很難吃。是以才會有人製作出炸脾地圖,尋找炸得好吃的小店。同理,娛樂或者 guilty pleasure 也會有品質好壞之分,看了沒有 pleasure 只覺 guilty 的,似乎不值得一看了。100 毛的底蘊就是惡搞。惡搞,即是在已有的創作基礎上,作出帶諷刺意味的修改創作,亦即現時所說的二次創作。既然是惡搞,我們即不會把之當作是一種原創去批評。看別人惡搞,我不會在乎它背後是否有「正確」的訊息;正如你吃炸雞脾,不會去計算內含多少維他命,多少膠原蛋白,多少卡路里一樣。因為整個 Guilty pleasure 的本質就是,你明知道那沒有益處,卻會帶來快感;你知道不應該吃,但吃了卻又很爽。
而100毛就是惡搞,只不過他比起很多諷刺時弊的漫畫、改圖等更「落本」(即投放資源),因為那有市場,或他們認為這「好玩」。

我們必須認清一個事實:炸雞脾、碗仔翅、炸大腸沒錯是很道地很可口的食物,但是它們不會提供一個人所需的營養,而且吃多了對健康有害。同理,100 毛可以當作是一種娛樂,一種消費,享受那些抵死啜核的金句與改詞。不過不要痴心妄想它成為一種文化推動力,或者它是一種能夠塑造身份認同的東西。因為它終究只是惡搞。

100毛能夠如此受觀眾受落的,作為一種現象無疑也是值得研究的,但卻不應那麼快跳到結論,批評看它的觀眾「忽視」了各種議題。不妨想想,有沒有人會站在賣小食的店門外(毫無特定對象地)大聲指責這些食物「不環保」、「不健康」、「充滿反式脂肪」、「癡肥原兇」⋯⋯?有的話大抵你我也只會視之為怪人。問題是,放到網絡世界似乎這就見怪不怪,還會引起罵戰。他朝有日如果你看到在某連鎖小食店外有人就炸大腸是否本土小食而引發罵戰,並詳細爭辯其營養價值的話,麻煩你拍下來分享給我,好讓我一睹如此奇妙的一幕。

寫到這裡,也有點餓了。是時候找找哪裡的炸雞脾好吃了。

Attention Please

Web

Kim Kardashian 的臀部韓國網絡紅人 Showry;某些政治人物的「偉論」;某些 vlogger 的惹火言論;Cinnamon ChallengeGangnam Style

要數各種瘋傳的人和事,我猜大家極其量只能數到過去幾個月的。時間遠一點的,應該有點難,應該早已遺忘了。因為每天不斷有新的東西吸引我們的注意。因為世界不斷地變,有人這麼說,所以我們的注意力不斷的轉移,才能適應這些改變。若然果真如此還好,只是,想想我們每天瘋傳內容是什麼,就知道到底是因為世界不斷地變,所以我們不斷要注意新的東西;抑或是因為我們不願改變,唯有不斷創造引人注意的事情。

不是說,我們不應關心時事。也不是說,我們應該忽略潮流。不過,問題是我們到底應放多少注意力在什麼東西之上。即使不眠不休,我們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我們能放這些注意力在什麼之上?

吳亮星讀出毫無根據傳言;蔣麗芸那些一知半解對精神科的偏見;鍾樹根那有待改善的中文水平;蔣麗芸對投票與「酷刑」的高見;吳克儉的三十本書,以及那些相關的調侃;劉鳴煒是否男神;李克勤的行李箱,王晶與《網絡挑機》⋯

當下的世代,注意力是最有限的「資源」。當面對無限增生的「資訊」(據說,單是 YouTube 每分鐘就有 300 小時的新的片段上傳),商業機構、媒體擔心的不再是沒有土地,沒有人力,沒有資源去製造;他們擔心的,是人們沒有分配注意力與他們的產品之中。而作為個人,要成名越益容易。你可以想像,一個 YouTuber 擁有與 NBA Finals 相若的觀眾量嗎?這不是天方夜譚,而是今天正在發生的事。智利的 Youtuber Hola Soy German (  https://www.youtube.com/user/HolaSoyGerman ) 就有 2500 萬人追蹤著他的頻道。 2500 萬,約等同於 3 個香港的人口,一個智利青年以低技術拍 vlog ( video blog),並能在 2 星期內得到一千萬觀看人次。

這就是我們身處的情況:「注意力」是一種稀有的資源。

「20 種你不可不知道的⋯⋯」; 「18 個寵物後悔莫及的瞬間」;「他說的話讓 13 億人震驚了⋯」; 「30 個你必須學會的生活秘技」;

一切都是「看我吧」。當你走進一房子的 attention-seeker 中,你幾乎不可能做自己想做的事,除非你能夠保持足夠的專注力,控制好自己,不去看這些 30 個可愛度爆燈的瞬間⋯⋯等一下,第 25 個也太可愛了吧⋯⋯

呀,不好意思,言歸正傳,Attention Please,是小時候老師說最多的話。不過到了今天,我們的老師大抵也會抵受不住各種誘惑而分心。尤其當「注意力」其實變成了一種經濟活動時,你今天在哪個平台看到了什麼內容的事物,大概背後也有著 99% 的經濟考慮,即使那是多麼堂皇的內容,又或多麼的義正辭嚴,到最後我們還是陷入了「注意力經濟」的操作當中。面對如此,我們必須多一分意識,在看與分享之前,想一想那到底是否值得用掉自己有限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