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是妥協的藝術」這句話,總會在不同時候被拿出來當作工具般使用。親建制的,總會拿著這句來「循循善誘」;反建制的,又會搬出這句,明確的反對這種「定義」,拒絕「妥協」。「妥協」是什麼?是指為了一個目的而放棄一些原則?「妥協」又是否那麼的負面?
這句話的焦點常被放於「妥協」二字之上;甚至乎,只在乎「妥協」的字面意義;甚至乎,「妥協」被轉化成為「放棄原則/理想」、「屈服」、「退讓」的代詞。然而,「妥協」似乎並不真的是這個意思,據《商務新詞典(縮印本)》的解釋,「妥協」為「用讓步的方法避免衝突或爭執」;《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的解釋,則是「敵對的雙方,彼此退讓部分的意見、原則等,以消除爭端,謀求融洽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