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愛的藝術》第二章 《愛情的理論》中,又有一段如此寫道:
「意識到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而又沒有通過愛情去達到新的結合—這就是羞愧的根源,同時也是負罪和恐懼的根源。」
( The awareness of human separation, without reunion by love — is the source of shame. It is at the same time the source of guilt and anxiety)
在此前,佛洛姆提出,亞當與夏娃之所以在吃掉禁果後感到羞愧,在當代中根本不應以「十九世紀拘泥的道德觀」去解釋。他們絕非看到裸體的對方而感到羞愧;而是當他們看到對方與自己有所不同,陌生之感覺隨之而來,「因為他們還沒有學會去愛對方」。
差異所產生的陌生感,是由於人意識到「我」的存在。是看見了「他者」方才產生了我。而愛,則是接受了「他者」的各種與自己的不同,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當「我」這個意識產生以後,孤獨感將會出現。因為人意識到,他與世界之間存在著分別。那是人與動物之最大差別:動物不會視自己與世界為「我與他者」。動物與自然世界就是一體的存在;而人,則從這個「一」當中分裂出來。
要消除這種孤獨感的方法很多;《愛的藝術》中羅列了歷史中出現的各種方式,由集體縱欲(於我而言,就是各種的 festival, celebration 與 carnival ,它們可以是直接在性方面的縱欲,也可以是間接的),到酒和毒品,到各種儀式與節制(形成一種集體的意識,因而成為了「一」)。在當下今天,一個 Facebook Post上的 like,一個 instagram 上的 like,一個即時通訊軟件上的回信,成為了消除孤獨感的解藥。
由始至終,人類文明中各種的發明,在《愛的藝術》中似乎都可被視為解答人生存於世的一個終極問題:如何克服孤獨感。
即使像我,自命或自以為能與孤獨感共存,在某些時刻,還是會被這個問題所難到。孤獨感所引發的不安與恐懼,無疑能使人做出各種不合理的行為。禮儀、道德、法律,各種侵略、軍事發明,音樂、藝術、文化,以至宗教,種種都是為了確保人在做出不合理的行為前,能夠舒緩孤獨感所引來的不安。
然而,縱觀人類文明歷史,確實沒有比愛更有效地使人克服這種孤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