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宣誓風波

本來想寫一點關於立法會宣誓風波的想法。不過思前想後,還是決定講一個故事,大家自行思考一下。

K城足總問題多多,球會分成兩派,一派自是擁護現有主席的集團,另一派則是幾家支持改革的球會。兩派爭持激烈,而足總主席選舉即將進行,K城足總慣以一場足球賽來決定何人可以成為主席。當然那不會是一場公平的足球賽事。一場球賽,球證旁證幾乎都是擁護派的人。如此球賽對改革派來說,自是異常難打。過往改革派就常處於捱打的狀態。

不過,由於球迷日益對足總的不滿,這次主席選舉賽,改革派也就選出了比往年多的球員參賽。這些球員有些更過往更年輕有力,似乎能成為球賽的變數。

球賽將要開始,在體檢階段卻出了風波。幾位年輕球員為表達對足總的不滿及其改革立場,在體檢時借機不跑足夠的里數,或是以一種不合理的方式去完成部份指定動作。既然足總都是擁護派的人,自然不放過如此機會,乘機宣布幾位球員不合出場資格。有球員就宣稱那些方式,是其「故鄉」的一貫做法;也有球員指出擁護派有球員不合資格,要求足總也取消他們的資格。

一場球賽,本來公平的話是十一人對十一人;受到足總的袒護,大概變成了十五人對十一人。如果還得有幾個球員被取消資格,那就變相是十五人對八人了。雖然,如此不公平的球賽,實在是應該罷賽抗議的;但是,罷賽在此不是一個可行的選擇,也不見得是一個有用的選擇。罷賽極其量只是延後了主席的選出;罷賽不會使現狀得以改變。

在此,我認為,真正要改變的,唯有以十一人奮力的在球場上戰勝十五人。面對再不公平的規則與待遇,要真正的做到改變,唯有在即使如此不利與不公的情形下,仍戰勝對手,對手才能無反擊之餘地。

我不明白的是,如此的情形,為什麼仍會有人為被取消資格的三人喝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