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言論自由的兩個要點-就周永勤退選所得之觀察

前言:寫這一篇觀察,是帶著戰戰兢兢的心情。周永勤退選一事鬧得全城熱議,作為新界西的選民,票投予誰我早就心裡有數。只是看到如此一事,第一反應當然也是覺得詫異,畢竟因人身安全受威脅而棄選之事,香港是前所未見的。這自然與言論自由有關。不過,當有更多的細節出現,以至了解具體的指控,涉事的人物各自作出回應以後,這件事就變得有點複雜。我所指的複雜,並不是指當中的政治利益瓜葛,或各種政治計算,或背後的權力鬥爭等的複雜。這些從各種報導(姑勿論是根據事實或謠言)中可見端倪。這件事情的複雜在於,它所牽涉到有關言論自由的原則,並不如表面般簡單。儘管從面書上可見,基本上網絡上的看法皆是同情周永勤的,不齒何君堯的。

寫這一篇觀察,我之所以戰戰兢兢,是因為接下來提出的問題或論點,有一部份與網絡上的看法相異。我個人對於何君堯並沒有什麼好感,看過他在一些論壇的發言,對其曾是律師會會長感到有點不解(雖然我並不知道他作為律師的水平如何)。我對自由黨,或何君堯兩者都沒有任何的看法。這篇觀察的目的,是為點出有關言論自由的兩個要點。這對我們理解言論自由,以至去評斷此事或去有一點幫助,即我們能夠擺脫自身立場所造成的偏差,更客觀地以一套一致的原則去看待此事。

「頭盔」總算帶好,接下來就進入正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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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香港求生手冊-兩個挑選候選人的基本原則

選舉季節又再來臨,今年香港立法會選舉,說的好聽是「百家爭鳴」,說得不好聽⋯⋯就不要說了。各個選區幾乎都有破紀錄的候選人爭奪議席,作為選民,或準確一點說,作為游離選民(而非某些黨派的死硬派支持者),這一票應該如何投,如何投才對得起良心,如何投才不會延續香港現時的困局,似乎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此文的目標,不在於提供「投得過」的候選人名單供讀者參考。誰人值得支持,不可能由筆者幫你決定。不過筆者對於如何找到一個值得你支持的候選人,還是有話想說。

這篇文章,對於過往支持泛民也好,支持建制也好的讀者,其實都是通用的。泛民建制,甚至是新近冒起的本土,把他們的立場差異抽走的話,其實大同小異。立場固然是要考慮的因素,即使筆者一向強調要透過對話來解決立場之間的差異,作為選民不可能沒有立場,尤其在對香港該如何走下去,我們必須要謹慎仔細的思量。

只是,單憑立場去決定票投予誰,又會造成另一些問題。比如說,你贊同某某的立場,但某某總是失言,總是在言語間暴露出自己的無知,這一票又應否投給他?投了給他,對解決香港現時的困局又是否有用?立法會選舉的一票,遠遠不止是表達立場的一票。這一票將是組成未來四年立法會的議會文化的一票。亦即是,這一票不單是表達選民當下對政府的不滿,同時也是對香港未來投下的一票。

筆者認為,每個人可以對這個未來有不同的想法,但是在選擇合適的議員一事上,還是有一些原則,共通於不同的立場之間。這些原則,我提出來給予讀者引發討論,望找到跨越立場分野的一些共通點,並在此之上,尋找香港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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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村落想像

In a book called ‘The Gutenberg Galaxy’, published in 1962, the media guru Marshall McLuhan declared the ‘the new electronic interdependence recreates the world in the image of a global village’. This was an extraordinary seerlike insight, well ahead of its time, but McLuhan’s simile of ‘global village’ is inadequate, both as description and prescription. Villages are small, usually homogeneous and conformist places. Tolerance is not their hallmark. When things get rough, villagers who have been neighbours all their lives can end up murdering each other: Serb and Bosniak, Hutu and Tutsi. ‘Global village’ is neither where we are nor where we should want to be.
– “Cosmopolis” in “Free Speech” by Timothy Garton Ash, p.18

地球村總是給我們一種美好的想像,彷彿天涯若比鄰,而所有人都如村民般,互助互愛,充滿人情味。這是村莊的美好一面。我們在想像時往往會向美好的方面想。Timothy Garton Ash 的講法,則戳穿了美好想像的外表,直抵「村」的核心:村莊是一個細小的、同質的、服從主流的地方;而村莊往往並不「包容異已」,更多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必須誅之。放逐、運用私刑這些事情,往往見諸村落而非城市。不過對村落的想像與嚮往,似乎深入很多人的心中。

這種嚮往,可見在佔中/雨傘運動時期的「夏慤村」,以至其他以「村」作為想像的各式「非主流」的活動之間。在城市中建構「村落」似乎是對抗消費主義的形式。這種想像與提倡,固然有其值得支持的地方,尤其在塑造身份認同,建構公民身份方面有其意義(因為我屬於此地,故我關懷)。然而在提倡的同時,必須看到這種想像與提倡背後或許出現的負面影響。就如此段引文所言,「村落」往往是同質的(homogeneous)。這往往會造成一種強烈的排他性,即對非我族類的抗拒。但這又與當代城市/國際都會的本質互相衝突:國際都會往往是一個多元之地,來自不同的地方、文化,擁有不同宗教,以及不同種族的人匯聚於一地。村落與國際都會兩者之間充滿著衝突,因此要如何取得平衡,是我們必須考慮的。

在保護主義、民粹主義越趨盛行,同時又越來越多人借助「本土」「國族」之名追求身份認同,「村落」的背後那種同質與排他的特性,會因而更容易顯現。上述的各種特質,對於言論自由,對於追求一個更好、更公義、更理性的社會,都是一種嚴重的威脅。我所懼怕的是,在這種環境下,言論自由可說是腹背受敵:一方面越趨保守的中共政府收緊國內言論自由的空間,而牽連到在內地有業務的香港企業作出自我審查;另一方面,越益受到追捧的本土主義、自保的心態,一種「村落」式的心態,會使香港日益追求著同質化,遵從某些教條或立場,而使得意見相異的討論空間日益收窄,而這種收窄背後高舉的卻是一面堂皇的旗幟--「對抗極權的壓迫」。這種吊詭的情形,似乎越來越常見。

John Stuart Mill 在《論自由》(On Liberty) 中寫到:

“ To refuse a hearing to an opinion, because they are sure that it is false, is to assume that their certainty is the same thing as absolute certainty. All silencing of discussion is an assumption of infallibility.”

不過人不可能是沒有錯,而歷史告訴我們,即使人有錯,即使歷史上很長時間世界並沒有各種現代的民主體制,但人類依舊往前進步著。依舊把很多不合時的想法淘汰。 Mill 認為,理性的行為與意見能主導人類歷史,是因為人具有以下的特質:

“ Why is it, then, that there is on the whole a preponderance among mankind of rational opinions and rational conducts? …. it is owing to a quality of the human mind, the source of everything respectable in man either as an intellectual or as a moral being, namely, that his errors are corrigible. He is capable of rectifying his mistakes, by discussion and experience. Not by experience alone. There must be discussion, to show how experience is to be interpreted.”

討論並不同於提倡一種主張,或表達一種立場。討論永遠是雙向的,多角度的;表達立場,提倡一種主張卻是單向的。我不肯定在以「村」作為想像的人之中,有多少願意討論這種想像與香港現況之間的差異,以及這㮔想像希望把香港帶到怎樣的方向前進。不過「缺乏討論」這個問題,也在呂大樂早前在台灣天下雜誌的專訪中提到(天下雜誌《比佔領更重要的事 呂大樂:應該談談民主化是為實現什麼樣的香港》 )。呂大樂教授在文末中提出的他理想的香港,是一個「能照顧所有不同類型的人,讓不同背景的人在此都有同等的發展空間」的香港。

至於如何能做到如此理想,我想,首要是認清香港依然有著強烈的「村落」心態或想像,再由此發掘出一條能讓香港真正走向國際都會的道路。

 

阿叻・蘇絲黃・香港

幾天以來,面書不斷傳來對阿叻(陳百祥)、蘇絲黃等的相關新聞。對於他們評述奧運,又或評論運動員的衣著,要說的其實不會很多。一個只會賭博的人評運動,以及一個以市井為形象的主持來講奧運運動員的衣著,有什麼好說的?他們說的就是反映了他們那種狹隘的眼界,以及並不存在的修養與文化而已。

不過值得評論的事,還是有的。評論者或觀察者最喜歡穿鑿附會(實質,是看穿了不同事物之間隱藏著的一種連繫)。事有湊巧,「叻」(Smart) 、「蘇絲黃」(Suzie Wong) ,都是過去代表著「香港」的符號。這個「過去」似乎年代久遠。蘇絲黃是 1960 年代的產物,源於 The World of Suzie Wong 這本小說。強調的是以「香港」為背景的異國情懷。情節頗老套,不過蘇絲黃一名在某一段時期間,亦成了「香港」的某種符號。

阿叻,則是本地八、九十年代冒起的諧星及主持。早年頗受歡迎,不過到了今天則往往發表爭議言論而備受批評。他當年的崛起,亦頗具符號意義,或至少亦是一種老掉牙的香港發跡故事,靠的是各式小聰明、大膽的賭博、伶牙利齒,以及「識撈(識時務)」。

兩個以過氣香港符號為名的藝人,分別在有關奧運的事上備受批評,也許也正是一面「照妖鏡」。那個市井,smartass,欠文化,自以為是,自以為 bitchy 的「香港符號」,在今天備受抨擊。這可是曾經在香港頗受歡迎的藝人。是什麼造成了這種轉變?又或,其實是不是反映了,香港人漸漸地對自身過往的身份形象的厭惡?

在我看來,後者似是解釋這種現象的一種可能性。今天的香港人,似乎正在唾棄十多年前的自己。阿叻、蘇絲黃,這些依舊「食老本」的藝人,在今天被猛烈抨擊,大概是因為他們代表了那個無可藥救地市儈,不長進,沒文化,不專業,自以為是的香港。

20160817

On Liberty 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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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到圖書館了借到了這本, John Stuart Mill 的 “On Liberty"。剛開始讀 Introduction,最大的想法是,Liberty 其實是 limitation,不過限制是有理據而非以個人偏好 (preference) 作為基礎。在 Introduction 裡,強調了 Likings, Preferences, Opinion, feelings 與 Reason 作為確立限制自由的規則或原則的差異。

Mill 提出的 Tyranny of Majority,亦並非限於或只著眼於政治制度。他所擔心的,似乎是在政治制度以外的 tyranny of majority。

其中一段如是寫道:

“The tyranny of majority was at first, and still vulgarly, held in dread, chiefly as operating through the acts of the public authorities. But reflecting persons perceived that when society is itself the tyrant – society collectively, over the separate individuals who composes it – its means of tyrannizing are not restricted to the acts when it may do by the hands of its political functionaries."

此段用上了 " But reflecting persons perceived… " 以及前句 “was at first, and still vulgarly, held in dread, chiefly as operating…" 可見,其實在 public authorities 中的 tyranny of majority 並非他所最感憂慮的。

其後他再寫道:

“Society can and does execute its own mandates : and if it issues wrong mandates instead of right, or any mandates at all in things with which it ought not to meddle,

it practises a social tyranny more formidable than many kinds of political oppressions, since, though not usually upheld by such extreme penalties, it leaves fewer means of escape, penetrating much more deeply into the details of life, and enslaving the soul itself."

而作為鋪陳論點,在寫出上面兩段之前,Mill 其實提到了,有關 self-government ( 自治?)及 people (人民)二字未能完全反映真實。他認為:

“The ‘people’ who exercise the power are not always the same people with those over whom it is exercised; and ‘self-government’ spoken of is not the government of each by himself, but of each by all the rest"

而人民的意志 ( will of the people) 往往指的,是最多數人的意志,或人群中最活躍發言的人的意志;多數人(The majority) ,則是「被認可為多數人的一群(”those who succeed in making themselves accepted as the majority” )。這裡可見,即使在說 “tyranny of majority”,也不見得等同於,人是最多。「多數人」可能只是一群被認可、接受作為 majority 的一群人,人數多寡可能並不重要。

最關鍵的一句,是 “The people, consequently, may desire to oppress a part of their number; and precautions are as much needed against this as against any other abuse of power.”

這些在 19 世紀中期出版的想法,放諸今天仍有參考價值。尤其在近日民粹主義在世界各地之風行,讓人不得不認真細想,到底自由是什麼。這個問題在香港尤其值得仔細的問,因為「自由」作為口號被如此廣泛地運用,可是自由到底是什麼,卻似乎並非大家所關心的。

Side Note 1 : 此書為 Penguin Books 出版,封面實在太美。

Side Note 2 : John Stuart Mill 的文字頗難讀,感覺上很精煉,但又常常在句中加插較詳細的解釋,因此句子結構多層且複雜,逗號之多,有時候真的讀到頭昏眼花。

Side Note 3:讀到 “it practises a social tyranny more formidable than many kinds of political oppressions, since, though not usually upheld by such extreme penalties, it leaves fewer means of escape, penetrating much more deeply into the details of life, and enslaving the soul itself.” 此段,腦海中思緒浮出文革。文革似乎是把 tyranny of ruler + tyranny of majority 兩者混合出的結果。文革以外,大抵納粹也是同樣的情形。然而民族之不同性格似乎使兩個國家朝向兩種相反的道路走去。
德國在二戰後一直反思歷史的教訓,至此其文化中的省思、自我批判的性格,似乎使得其在文化藝術等創作,以至哲學上走在世界前端(起碼在劇場中如是),儘管其文化影響力不及英美(那又另有政治與歷史因素)。中國則採取一種迴避歷史的態度,只是藉改革開放與世界大趨勢之巧合,而走到今天這境地。但歷史是難纏的,往往越迴避歷史,歷史越會重演。

Side Note of Side note 3 : 近來亦越來越有意欲想學學德文,看看這個國家民族的思考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