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筆記 #2 】 佛洛姆《愛的藝術》

在 《愛的藝術》第二章 《愛情的理論》中,又有一段如此寫道:

「意識到人與人之間的距離,而又沒有通過愛情去達到新的結合—這就是羞愧的根源,同時也是負罪和恐懼的根源。」
( The awareness of human separation, without reunion by love — is the source of shame. It is at the same time the source of guilt and anxiety)

在此前,佛洛姆提出,亞當與夏娃之所以在吃掉禁果後感到羞愧,在當代中根本不應以「十九世紀拘泥的道德觀」去解釋。他們絕非看到裸體的對方而感到羞愧;而是當他們看到對方與自己有所不同,陌生之感覺隨之而來,「因為他們還沒有學會去愛對方」。

差異所產生的陌生感,是由於人意識到「我」的存在。是看見了「他者」方才產生了我。而愛,則是接受了「他者」的各種與自己的不同,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當「我」這個意識產生以後,孤獨感將會出現。因為人意識到,他與世界之間存在著分別。那是人與動物之最大差別:動物不會視自己與世界為「我與他者」。動物與自然世界就是一體的存在;而人,則從這個「一」當中分裂出來。

要消除這種孤獨感的方法很多;《愛的藝術》中羅列了歷史中出現的各種方式,由集體縱欲(於我而言,就是各種的 festival, celebration 與 carnival ,它們可以是直接在性方面的縱欲,也可以是間接的),到酒和毒品,到各種儀式與節制(形成一種集體的意識,因而成為了「一」)。在當下今天,一個 Facebook Post上的 like,一個 instagram 上的 like,一個即時通訊軟件上的回信,成為了消除孤獨感的解藥。

由始至終,人類文明中各種的發明,在《愛的藝術》中似乎都可被視為解答人生存於世的一個終極問題:如何克服孤獨感。

即使像我,自命或自以為能與孤獨感共存,在某些時刻,還是會被這個問題所難到。孤獨感所引發的不安與恐懼,無疑能使人做出各種不合理的行為。禮儀、道德、法律,各種侵略、軍事發明,音樂、藝術、文化,以至宗教,種種都是為了確保人在做出不合理的行為前,能夠舒緩孤獨感所引來的不安。

然而,縱觀人類文明歷史,確實沒有比愛更有效地使人克服這種孤獨感。

【閱讀筆記】 佛洛姆《愛的藝術》

佛洛姆在《愛的藝術》第一章《愛是一門藝術嗎》中如此道:

「浪漫式的愛情這一概念在西方世界已被普遍承認。儘管傳統形式在美國依然可見,但人們更多的是尋求『浪漫式的愛情』,尋求個人的會導致婚姻的愛情經歷。這種自由戀愛的新方式必定會大大提高愛的對象的重要性,而不是愛情本身的作用意義。」

這段他談的,是產生「愛這件事上一無可學」的原因。亦即為什麼普遍人認為愛不可以學會。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人們把愛情視作「對象」的問題而非「能力」的問題。

也就是, Can’t love 遇上 Mr/Ms. Wrong 的問題了。

這個時代的問題在於,很多人明明是 can’t love,卻以為自己遇上了 Mr./Ms. Wrong;而當所謂的對象那麼唾手可得隨時能替換之時,要發現自己是一個還沒學會愛的人,是多麼的困難與難受。意識到自己「還沒學會愛」是一件異常痛苦難受的事情。因為那一刻人才會明白,「愛」這回事並非一種無條件獲得的東西,而是無條件付出的所有。

Unconditional love is never a noun you can acquire, it is a verb.

香港的村落想像

In a book called ‘The Gutenberg Galaxy’, published in 1962, the media guru Marshall McLuhan declared the ‘the new electronic interdependence recreates the world in the image of a global village’. This was an extraordinary seerlike insight, well ahead of its time, but McLuhan’s simile of ‘global village’ is inadequate, both as description and prescription. Villages are small, usually homogeneous and conformist places. Tolerance is not their hallmark. When things get rough, villagers who have been neighbours all their lives can end up murdering each other: Serb and Bosniak, Hutu and Tutsi. ‘Global village’ is neither where we are nor where we should want to be.
– “Cosmopolis” in “Free Speech” by Timothy Garton Ash, p.18

地球村總是給我們一種美好的想像,彷彿天涯若比鄰,而所有人都如村民般,互助互愛,充滿人情味。這是村莊的美好一面。我們在想像時往往會向美好的方面想。Timothy Garton Ash 的講法,則戳穿了美好想像的外表,直抵「村」的核心:村莊是一個細小的、同質的、服從主流的地方;而村莊往往並不「包容異已」,更多是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必須誅之。放逐、運用私刑這些事情,往往見諸村落而非城市。不過對村落的想像與嚮往,似乎深入很多人的心中。

這種嚮往,可見在佔中/雨傘運動時期的「夏慤村」,以至其他以「村」作為想像的各式「非主流」的活動之間。在城市中建構「村落」似乎是對抗消費主義的形式。這種想像與提倡,固然有其值得支持的地方,尤其在塑造身份認同,建構公民身份方面有其意義(因為我屬於此地,故我關懷)。然而在提倡的同時,必須看到這種想像與提倡背後或許出現的負面影響。就如此段引文所言,「村落」往往是同質的(homogeneous)。這往往會造成一種強烈的排他性,即對非我族類的抗拒。但這又與當代城市/國際都會的本質互相衝突:國際都會往往是一個多元之地,來自不同的地方、文化,擁有不同宗教,以及不同種族的人匯聚於一地。村落與國際都會兩者之間充滿著衝突,因此要如何取得平衡,是我們必須考慮的。

在保護主義、民粹主義越趨盛行,同時又越來越多人借助「本土」「國族」之名追求身份認同,「村落」的背後那種同質與排他的特性,會因而更容易顯現。上述的各種特質,對於言論自由,對於追求一個更好、更公義、更理性的社會,都是一種嚴重的威脅。我所懼怕的是,在這種環境下,言論自由可說是腹背受敵:一方面越趨保守的中共政府收緊國內言論自由的空間,而牽連到在內地有業務的香港企業作出自我審查;另一方面,越益受到追捧的本土主義、自保的心態,一種「村落」式的心態,會使香港日益追求著同質化,遵從某些教條或立場,而使得意見相異的討論空間日益收窄,而這種收窄背後高舉的卻是一面堂皇的旗幟--「對抗極權的壓迫」。這種吊詭的情形,似乎越來越常見。

John Stuart Mill 在《論自由》(On Liberty) 中寫到:

“ To refuse a hearing to an opinion, because they are sure that it is false, is to assume that their certainty is the same thing as absolute certainty. All silencing of discussion is an assumption of infallibility.”

不過人不可能是沒有錯,而歷史告訴我們,即使人有錯,即使歷史上很長時間世界並沒有各種現代的民主體制,但人類依舊往前進步著。依舊把很多不合時的想法淘汰。 Mill 認為,理性的行為與意見能主導人類歷史,是因為人具有以下的特質:

“ Why is it, then, that there is on the whole a preponderance among mankind of rational opinions and rational conducts? …. it is owing to a quality of the human mind, the source of everything respectable in man either as an intellectual or as a moral being, namely, that his errors are corrigible. He is capable of rectifying his mistakes, by discussion and experience. Not by experience alone. There must be discussion, to show how experience is to be interpreted.”

討論並不同於提倡一種主張,或表達一種立場。討論永遠是雙向的,多角度的;表達立場,提倡一種主張卻是單向的。我不肯定在以「村」作為想像的人之中,有多少願意討論這種想像與香港現況之間的差異,以及這㮔想像希望把香港帶到怎樣的方向前進。不過「缺乏討論」這個問題,也在呂大樂早前在台灣天下雜誌的專訪中提到(天下雜誌《比佔領更重要的事 呂大樂:應該談談民主化是為實現什麼樣的香港》 )。呂大樂教授在文末中提出的他理想的香港,是一個「能照顧所有不同類型的人,讓不同背景的人在此都有同等的發展空間」的香港。

至於如何能做到如此理想,我想,首要是認清香港依然有著強烈的「村落」心態或想像,再由此發掘出一條能讓香港真正走向國際都會的道路。

 

On Liberty 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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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到圖書館了借到了這本, John Stuart Mill 的 “On Liberty"。剛開始讀 Introduction,最大的想法是,Liberty 其實是 limitation,不過限制是有理據而非以個人偏好 (preference) 作為基礎。在 Introduction 裡,強調了 Likings, Preferences, Opinion, feelings 與 Reason 作為確立限制自由的規則或原則的差異。

Mill 提出的 Tyranny of Majority,亦並非限於或只著眼於政治制度。他所擔心的,似乎是在政治制度以外的 tyranny of majority。

其中一段如是寫道:

“The tyranny of majority was at first, and still vulgarly, held in dread, chiefly as operating through the acts of the public authorities. But reflecting persons perceived that when society is itself the tyrant – society collectively, over the separate individuals who composes it – its means of tyrannizing are not restricted to the acts when it may do by the hands of its political functionaries."

此段用上了 " But reflecting persons perceived… " 以及前句 “was at first, and still vulgarly, held in dread, chiefly as operating…" 可見,其實在 public authorities 中的 tyranny of majority 並非他所最感憂慮的。

其後他再寫道:

“Society can and does execute its own mandates : and if it issues wrong mandates instead of right, or any mandates at all in things with which it ought not to meddle,

it practises a social tyranny more formidable than many kinds of political oppressions, since, though not usually upheld by such extreme penalties, it leaves fewer means of escape, penetrating much more deeply into the details of life, and enslaving the soul itself."

而作為鋪陳論點,在寫出上面兩段之前,Mill 其實提到了,有關 self-government ( 自治?)及 people (人民)二字未能完全反映真實。他認為:

“The ‘people’ who exercise the power are not always the same people with those over whom it is exercised; and ‘self-government’ spoken of is not the government of each by himself, but of each by all the rest"

而人民的意志 ( will of the people) 往往指的,是最多數人的意志,或人群中最活躍發言的人的意志;多數人(The majority) ,則是「被認可為多數人的一群(”those who succeed in making themselves accepted as the majority” )。這裡可見,即使在說 “tyranny of majority”,也不見得等同於,人是最多。「多數人」可能只是一群被認可、接受作為 majority 的一群人,人數多寡可能並不重要。

最關鍵的一句,是 “The people, consequently, may desire to oppress a part of their number; and precautions are as much needed against this as against any other abuse of power.”

這些在 19 世紀中期出版的想法,放諸今天仍有參考價值。尤其在近日民粹主義在世界各地之風行,讓人不得不認真細想,到底自由是什麼。這個問題在香港尤其值得仔細的問,因為「自由」作為口號被如此廣泛地運用,可是自由到底是什麼,卻似乎並非大家所關心的。

Side Note 1 : 此書為 Penguin Books 出版,封面實在太美。

Side Note 2 : John Stuart Mill 的文字頗難讀,感覺上很精煉,但又常常在句中加插較詳細的解釋,因此句子結構多層且複雜,逗號之多,有時候真的讀到頭昏眼花。

Side Note 3:讀到 “it practises a social tyranny more formidable than many kinds of political oppressions, since, though not usually upheld by such extreme penalties, it leaves fewer means of escape, penetrating much more deeply into the details of life, and enslaving the soul itself.” 此段,腦海中思緒浮出文革。文革似乎是把 tyranny of ruler + tyranny of majority 兩者混合出的結果。文革以外,大抵納粹也是同樣的情形。然而民族之不同性格似乎使兩個國家朝向兩種相反的道路走去。
德國在二戰後一直反思歷史的教訓,至此其文化中的省思、自我批判的性格,似乎使得其在文化藝術等創作,以至哲學上走在世界前端(起碼在劇場中如是),儘管其文化影響力不及英美(那又另有政治與歷史因素)。中國則採取一種迴避歷史的態度,只是藉改革開放與世界大趨勢之巧合,而走到今天這境地。但歷史是難纏的,往往越迴避歷史,歷史越會重演。

Side Note of Side note 3 : 近來亦越來越有意欲想學學德文,看看這個國家民族的思考方法。

自利 self-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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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s from Amazon)

近來讀佛洛姆的《逃避自由》,其談到兩個有關現代人自由的範疇時,指出資本主義與個人自由如何相輔相成,同時亦明確指出其時的宗教改革如何為兩者提供了內在的誘因。而這種內在的心理,又如何促使人在日後展現出逃避自由的傾向。

談到資本主義,自然會聯想到經濟學。在經濟學的名家亞當・斯密 (Adam Smith) 在其理論當中,就認為人為自身利益著想,是經濟活動的基礎:人人都希望自己能得到更多。自利心 (self-interest) 可說是當代經濟學的基礎。假定了人人皆有自利心而作出理性的決定與行為,構成了各種有關資本市場的理論。斯密認為自利心加上競爭,形成了市場經濟的「無形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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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洛姆《逃避自由》(一)

佛洛姆 (Erich Fromm) 的《逃避自由》並不是一本易讀的書。不易讀,是因為它寫的是當代人為什麼不自由。而這是一種很難去認同的觀念。我們身處的當下,不論在言論上或經濟上,也是比起歷史上很多時期都自由得多。偏偏佛洛姆卻寫出了,現代人為什麼不自由。他寫的不止如此,而是寫現代人會逃避自由,自行選擇臣服於「權威」。

這看上去不像是個容易接受或容易理解的概念。為什麼會有人自願放棄自由,願意服從權威?然而再細想一下,其實也不無可能。佛洛姆從歷史出發,在社會結構,經濟發展,以及當時的宗教與文化,剖析了各種促使人追求自由到逃避自由的心理。透過他的剖析,讀者很難不去觀照自己是否也有相似的心理活動。

撇除了有關歷史與宗教的印證部份,佛洛姆的論述核心就是,人本來有著對他人的一種「依賴」,就像嬰兒必須依靠母親的餵哺才來存活一樣。到能夠自由的年齡,卻也會因自由而要面對各種危險而感到焦慮,因而會放棄自由獨立,重新依附著另一些「權威」。佛洛姆認為這延伸出去,放諸大眾心理也成立。在中世紀至文藝復興時代,卡爾文主義及路德宗的教義崛起便是一例;而他亦以納粹主義作為當代的例子(這部份我還沒讀到)。

佛洛姆提到的卡爾文主義以及路德宗兩個教派,其對歐洲的社會發展有著極其深遠的影響。他不止一次提出,若沒有這兩個教派的崛起,資本主義難以成形。也就是說,現代社會的基石,某程度是源於這種逃避自由的心理。

我雖還沒讀到有關納粹心理學的部份,然而從前段佛洛姆的寫作方式可預見,他將從社會發展歷史、經濟以及宗教文化等方面去剖析納粹主義之所以能製造出如此影響的因由。以我僅有的歷史知識所知道,文藝復興之時,與及納粹主義崛起之時,皆是處於歷史上的一些變遷時代。文藝復興,據佛洛姆所寫是由於中世紀的社會經濟模式開始出現變化而促使一部份人具有「個體」意識而促成;納粹主義則源於一次大戰後戰敗國德國的社會經濟情勢而興起。粗略地看,社會與經濟的變遷確會使大眾心理出現變化。因而理解這種心理的變化將會是一個重要的思考課題:尤其在歷史上我們看到當大眾心理出現扭曲時,會出現災難性的後果,比如說,納粹主義抬頭、文化大革命的人禍等等。

這在社交網絡發達的今天又變得更為重要。因為大眾心理的活動機制變得普及化,而互聯網又使人與人之間的距離縮窄,然而人的心理也許還沒有適應到這種變化。因此大眾的心理會走向何方,會否再次進入扭曲的 neurosis,又或社會、經濟的不平等會否為上述的心理活動加添未可預計的推動力?《逃避自由》一書不一定能提供答案,然而卻為我們提供了歷史的參考。

【舊書新評】劉以鬯《島與半島》

【舊書新評】系列引言:

此系列將不定期(即按本人的閱讀進度)搜羅出版多時的舊書,讀後寫一篇新的評論。這是一個堂皇的藉口,讓我能追回一些應讀或想讀卻太懶沒有讀的書籍;並且思考在當下閱讀這些書的意義與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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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與半島
獲益出版的《島與半島》封面

 

《島與半島》是劉以鬯在七三年開始連載的作品,到七五年結束。九三年由獲益出版社出版。原來連載的六十五萬字,被刪減至只餘十多萬字。據劉以鬯的自序所說,《島與半島》不是「情節小說」,也不是「新聞主義小說」,也不是「紀實小說」。這無法歸類的小說是一次嘗試。而寫作的動機,是「給香港歷史加一個注釋」,「將實際存在的現象轉為藝術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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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本書說起:卡繆的《異鄉人》 ( L’Étranger / The Stranger / The Outsider)

早陣子讀完了卡繆(Albert Camus)的《異鄉人》(英譯本)。故事以主角 Meursault 的第一身角度敍述。開首的第一句, 就是他說他的母親剛死了。 然後他以一種漠不關心的態度把事情道出予讀者。 從而引起了讀者的好奇:為甚麼他可以面對這樣的事情而漠不關心? 而這件事情在故事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地位。

故事由他的母親離世開始,講他從母親的喪禮上的不動容,以致之後跟一位心儀已久的女孩的約會,以及與一位鄰居的認識及後來遇上的麻煩和在一個沙灘上不自覺地殺了人。下半部份則從他被捕以後說起。他才慢慢發現,他並不是單單因為殺人而接受嚴厲的質問,而是因為他對於很多東西那種漠不關心,或是無情而受到懲罰。

卡繆在此提供了一個很有趣的主角。他並沒有交代他為何這樣的欠缺情感, 以及對於很多事情的漠不關心,但是他的處境卻跟現代人越益相似。同時,他又對於自己這種冷漠與其他人對他這樣的態度的想法感到莫名奇妙。他與一般人不同之處在於,他忠於自已的冷漠,而且不因為其他人對他的看法而改變自己的行為。他對自我的堅持,甚至比對性命還要強:他因殺人而要接受審判。當律師以至其他官員嘗試感化他,並讓他知道只要他肯改變自己的行為以配合社會對於人的情感的標準的話, 他可以免於死刑。他卻還是對於要為此而改變自己感到不明所以(而不是一種蓄意對抗的固執或倔強)。在Meursault 的角度看來,為了迎合社會道德情感標準而刻意改變自己的想法及行為是不合理且難以理解的。他並沒有因此而憤怒,卻是以一種更平靜的“不明所以” 來反應。主角只在最後, 臨死前的晚上的神父到來的最後的感化顯出他的怒氣,但不是為了社會加諸他身上的懲罰,而是他與神父透過什麼來肯定自己的存在的差異。對於 Meursault 來說,他對於事情的冷漠,並不影響他對於自己的存在的肯定。相反,在他看來,社會上慫恿他要屈服的人,則是透過各種的虛假的感情或表演來得到別人的肯定,到最後卻失去了自我。

《異鄉人》一書被認為是探討存在主義的一本著作。但我看來它要討論的遠不止於此。它的主角被設定為一個欠缺情感的人物。他作為書中的悲劇英雄在最後難逃一死,但是他的死是迫使讀者作出思考。從一開始讀者會難以認同他的話冷漠,認為他的冷漠有點過份。然而隨著故事的發展又會慢慢的對他產一種奇怪的認同感,這種認同感出於在審判中的遭遇:他的審判焦點被放於他對母親的死的無動於衷,而非他所犯下的罪行。因而我們認為他受到了一種不公平的對待。甚至乎我們會覺得檢控官的理據是牽強的。但是我們又難以完全認同主角的「無情」。由是者我就處於一個既同情主角又不同情他的狀態。

同時,這書也探討了有關真我。Meusault 一直不願意為了其他人高興而假裝出具有情感。他是那樣簡單的一個人:有就是有, 沒有就是沒有。當中沒有造作,也沒有故意的壓抑。He is what he is. 他對於存在的肯定,就是他肯定他是這樣的人。與一般人相反,他並不會為了讓事情好辦一點, 或好看一點而假裝關心那些他認為沒必要關心的事情。這既可視為存在是建基於什麼之上,也可以說是主角對於是「真」的堅持。他拒絕為了任何方便或利益而假裝,甚至拒絕為了自己的性命假裝。

卡繆在討論這兩個問題的時候,並沒有選擇讓主角的性格更能夠讓讀者輕易同情,反而讓他帶有一種奇怪,甚至乎有丁點兒反社會的性格。(當然,主角的性格稱不上是反社會,只是與社會一般的道德或情感的標準不合)。因此這書讓讀者不能簡單地認同主角的想法,從而思考更多。

2012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