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記電視昨天上傳短片,其中一名主持,或容我稱之為「藝人」,以某民建聯候選人之宣傳色調衣著,以及手持相關色調之「宣傳品」,「落區」宣傳該候選人之「區議會選舉夠票」,「選情不急」等等。作為惡搞片段的確是大膽的一著。不過不等於可以被接受。片段上傳不久,已有質疑是否會被指為干擾選舉而受查;而相關候選人亦已落有關的部門落案,要求調查事件。
其實只要稍作思考,這段「惡搞」的片段,的確踏入了一個危險的區域。我可以想像得到這個概念的來源,是來自創作小組又或三五知己「吹水」的一種橋段。「吹水」中覺得有趣且有惡搞潛力,以毛記電視過往的習慣,即以量取勝的出產方式來說,如此橋段被製作成為短片不可說是意料之外。然而如此的出產方式之壞處,在今次事件中就顯露無遺。可以想像,這短片由製作到發佈,所經歷的編採決定,皆以「能否引起話題」為核心問題。如此的製作模式在過往能夠安然無事,因為相關的內容幾近無傷大雅,又或甚少觸及真正的公共事務運作。此段短片之所以踏入一個危險區域,其中一個原因是其接觸的人為真實的選民。從片段可見,這些選民包括了被泛民視為建制票源的長者等。而刻意誤導選民,的確是不能接受的做法,不論是在法理上抑或民主原則上。
而最吊詭的是,反建制派的人往往批評建制派,利用長者與弱勢的弱點取得支持;但這條惡搞短片背後的概念,其實同樣運用了這些人士的弱點,試圖使對方誤會某候選人「夠票」。因此在看此段片段時,還是會感到有所保留。這與我之前一直強調的,我們必須確立一套一致的原則有關。我認為此短片踏進一個危險區域的原因,則是因為其背後隱含著一種「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心態。這種心態無疑是能帶來即時的快感。不過這種快感演變下去,將無意間合理化「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以暴易暴」的手段。這兩種手段,往往會讓人「暫緩」對原則的堅持。可是當不再堅持原則,那麼立場的對立的分野在哪裡?
當然,如果視之為純粹的戲謔,或許可以無傷大雅;不過片段看得出帶著半認真的意味,同時由於無法得知「受訪者」或那些市民,在事後是否有被告知為戲謔惡搞,因此這亦是為什麼我認為是次的短片的確有過火踩界的嫌疑。事實上,毛記電視也很快把該段短片收回;不過相關的影響已經造成,而到底相關製作單位是否要負上任何責任,就只能交由相關部門去決定。
我個人對於毛記電視,或 100 毛的戲謔其實沒太多好感。儘管有些時候其內容的確教人眼前一新,但相關的模式,實際上是以海量的帖文嘗試找出能夠瘋傳的話題。這種製作的模式,與香港某段時期電影行業的「七日鮮」實有相似之處。然則 100 毛或毛記電視在這個時代,冶娛樂與公民參與於一體時,如此快速的製作模式,我認為是次事件,將是一個警號。以戲謔方式參與塑造公民意識之路,實在還是得有更多的思考作骨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