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會場,其實衝擊了什麼?

近來常有新聞指某個講座或座談會受到示威者衝擊,部份講者因而避席;又或新近一點的,不同大專院校就校監制度提出意見,又或在任命副校長之事宜上,或發動圍堵校董會議,或發動其他示威衝擊會場,以表達他們的訴求云云。這些行動或各受到抨擊,大多被指為暴力、不和平或不理性的衝擊。而示威一方往往亦會指出,其行動來源於一些「制度暴力」,又或是制度的不公、「言論受打壓」、訴求沒法被聽見等的原因,而「迫使」示威者採取更激烈的行動來表達訴求。這種各有各說理的表述,幾乎可以在每次衝擊某某會場後聽到。

作為觀察者,我倒往往好奇,到底衝擊會場達到了怎樣的實際效用?而衝擊會場,其實衝擊了什麼?

最近在埋首撰寫一篇有關言論自由的長文,概論一下言論自由的原則。(其中部份內容,是聽了英國 BBC 近日一個電台節目後整理得出)在資料搜集與撰文間,反覆思考了有關言論自由的種種。文章還沒寫成,不過剛好今日新聞報導中大校董會議前後,再有學生組織示威,甚至有蒙面學生企圖衝擊會前的請願。這正好作為一個契機,以較短的篇幅,談談到底衝擊會場的意義與問題。

透過示威,透過召集群眾以對出席一些座談或會議的與會者「表達訴求」,實質上是藉群眾壓力向某些講者施壓,希望其言論不被聽見,又或希望其不發表某些言論。這種被稱為 Heckler’s Veto ( 起哄者否決)的做法,實際上是有違言論自由的原則,衝擊著的正是言論自由本身。我是難以理解,示威者一邊聲稱其言論自由受到威脅,一邊卻以違反著一些言論自由原則的方式來「捍衛」言論自由的做法。

如果說,示威者處於的是弱勢,是被打壓的一方,我們不應替強勢的一方打壓弱勢,那麼這種說法於我來說,是雙重標準,同時亦是為他日他人以同樣違反原則的方式對待自身提出的意見或言論,提供了絕佳的藉口。我絕不認為,要求自己謹守一些重要的原則等同於「替強權說好話」。我們之所以討厭特權、討厭不公義之事情,理應是因為我們認為這些事情有違一些公平公義的原則,而不是因為對方在一個比自己優越的位置。因此,要求自己也謹守這些原則,才能確立自身追求的是公平公義,而非自己想處於那個優越的位置。簡而言之,在抗爭的路上,只能嚴以律己。如果連這也做不到的話,各種大義凜然的堂皇言論都只是空話。

言論自由的確在近年備受威脅。但這種威脅不單來自政權對於抗爭言論的打壓,也不單只來自既得利益者為保自身利益所做的打壓,同時也來自每一個人參與發表言論的人有沒有謹守各種言論自由的原則。言論自由並不只是一種由上而下給予的權利,這同時也是一種由下而上,由內而外地維繫與捍衛的權利。

我謹希望香港大學與中文大學的學弟,在追求訴求時,能夠更考慮此點。每一個發言的人,都有份捍衛言論自由,而我們絕不可能以違背原則的方式,驅散威脅言論自由的陰霾。望學弟們重之。

作者

Ray Leung

跨界別觀察及分析者。視覺文化研究碩士。任藝術行政及自由工作。以寫分析評論為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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