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與和平:論勇武與和平抗爭之自由

近來不斷有社運的辯論,到底應以所謂「勇武」抗爭(即使用「適量」的武力),抑或以「和理非非」(即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的方法爭取民主(或至少,爭取政制改革)。此等辯論其實已持續好幾年,直至佔中事件才進入白熱化的階段,並且在其後漸漸出現各種所謂的「勇武抗爭」的主張者把其理念付諸行動,並漸漸取得一定的話語權。

取得話語權的一個重要後果是支持如此理念的人數會顯著的增加。畢竟,能夠取得話語權,將意味著能夠透過媒體(尤其在今天的社交媒體)感召民眾加入。當累積至一定數目的支持者時,其動員力、規模等等都變得不能忽視。因其「勇武」的作風將不會再被視為零星的特殊例子,而是作為一種能夠持續的「力量」。

「和理非非」的出現某程度是由「勇武」派別的人創造的一種標籤,其意圖是為批評恥笑主張以和平手段,透過談判與文宣等方式抗爭的人,以求鼓勵更多民眾投入所謂「勇武」派的群落中。(註:「和理非非」本源於民主黨劉慧卿於 2010 年時提出的「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之主張,其後被說成「和理非非」以恥笑如斯主張。)

此兩種路線之間存在著根本性的矛盾,致使雙方的支持者往往陷入各式的互相指責,力斥另一種路線將影響自身的抗爭策略與安排。誠然,作為同一個社群/城市中的的成員,每一個成員之行動皆影響著整個群組。我們亦因此需接受著各種相互影響的事件,擾亂各自的盤算。這是擁有個體自由的社群中本應有的特質,即沒有人能夠使他人屈服於其意志之下,每個人都能選擇自己相信的行動方式,並決定應該採取怎樣的行動去回應社群的變化。暴力與和平在此其實可被視為平等的選擇。每個願意參與其中的人,理論上應當自己衡量這些選擇所帶來的責任與後果,因應自身的情況而作出選擇。而各個路線的支持者,必須接受在自由社會中,只能透過理據來游說別人加入支持自身的路線。

由此,很明顯地「自由」二字的根基,並非以力量屈服他人的意志所能建成。即使是主張以「勇武」抗爭的人,在招攬支持者時仍需謹守著「和平理性」的原則。因為透過力量屈服別人支持某種路線的做法,實則與獨裁無異,並不能稱得上是自由。

在此前提得到確保之下,所謂「勇武」的路線,只要這些人清楚理解其行動所帶來的潛在後果,包括其在法律上需負上的責任、其在輿論中所必須承受的抨擊,以及其對整個社群所帶來的(很多時候會是負面的)影響的話,實際上是沒法禁止人支持如此路線的;縱使成效受質疑,甚至有人認為是幫倒忙也好,這是個人的自由選擇。一定程度的武力或許可以造成一種槓桿,促使改變;然而這種槓桿一如所有投資,是存在著很大風險的。這些風險若然沒有被仔細的討論,沒有周詳的計劃與盤算,沒有相應的文宣,以及沒有與主張和平路線的同道作出一定程度的提示或溝通,那麼所謂「勇武」實則只是「有勇無謀」,或更甚者與「瘋子」無異。而且既然主張「勇武」,就必須接受被貼上「暴力」這一標籤。使用武力後還聲稱行動不能被視為「暴力」,是忽視現實的行徑,也顯出了自身路線之搖擺不定以及欠缺對行為帶來的後果作承擔的態度。

選擇哪種路線去爭取理想,很大程度與一個人的個人歷史與個性有關。在這個時刻,更關鍵的是如何做出有說服力的論述,使得在此城中這些不同的個體能夠結合成為一種力量。尤其當當權者各種論述是如此的脫離現實,如此明目張膽地扭曲事實與詞彙的意涵時,一個具說服力的論述自然會受到支持。在此各種虛有其表的堂皇口號並不足夠。畢竟一個共同體必須面對的不止是理想,還有現實。

(書於2016 年 2 月12-13日)

作者

Ray Leung

跨界別觀察及分析者。視覺文化研究碩士。任藝術行政及自由工作。以寫分析評論為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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