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夜過後,恐怕香港再無對話之空間

事先聲明,此文無意為 2 月 8 日晚上至 2 月 9 日凌晨之事件下任何對錯之定奪。正如之前寫到,其實很多事情沒有所謂唯一的真相。世界是四維度的立體派畫作,強行把之定為二維度的「對 vs 錯」,必定會造成 loss of information。再者,事情遠比表面的複雜,根本不可能以對錯作為最終之定論。雖然到最後我們還是得判斷,但在判斷之前必須了解到事情之複雜性。

受限於本人自身 Facebook 的資訊來源及朋友圈,屬於偏向開明自由者居多。我只能結合了以下幾個主要媒體之即時報導與早上之報導 ( NowTV,有線新聞,明報新聞網,香港 01,蘋果日報),和幾個不同的網媒在現場與後來補充的報導(如熱血時報,端新聞,立場新聞,以及一些稍有名氣但我忘了名字的 Facebook page) ,來作觀察。

好,以下才是正文:

昨夜身在家中。Facebook 上的消息如雪飄下。至深夜之鳴槍事件,固然令人震撼,也感到憂慮。此夜過後,恐怕香港再無對話之空間。

那是如此視覺化的一件事情。

當晚於 Facebook 上最為廣傳的,是某交通警拔槍往前指的影像。這一影像背後所指向的,絕非單純的「有警察拔槍」,而是兩種可能的理解及引申意義:

1. 警察使用過分武力。而由於警察在此代表著政府,因此影像的引申意義,則變成了「政府過分打壓人民」之類。

2. 示威者使用過分武力,致使警察需要鳴槍示警。而由於在此,示威者代表著某種群落的人物(如,搞事青年,反對派),因此影像的引申意義於此,則變成了「政府終於出手平亂」,或「搞事青年終於迫使政府出手,警方申張正義」之類。

此兩種引申意義其實都毫不準確。因為兩者都是把影像抽離於現場的複雜性及事情的來龍去脈而作延伸。由此引申,單以「開槍」和「篤魚蛋」等字面意思去作判斷的論調,也是把事情抽離於現實的複雜性中。因為當晚可以斷定的是,並非單純的「支持小販」以及「拔槍示警」。

然而,在當晚事情發生的當下,卻是以如此視覺為主的「報導」主導了觀者的資訊來源。部份網媒如熱血時報等,提供幾乎即時之視頻報導;學運活躍成員亦以 Facebook Mention 作現場直播。這類報導於我來看,其角度更貼近「參與者」而非「觀察者」。在該類短片中我們看到的雖為一些確有發生的事情,但在短片以外到底這些報導者有多介入事情當中,我們永遠無法得知。

再者,當晚即時發布的各式照片,只是從整個事件之時空連續性中抽取了一點,並輔之以文字作為解讀之方向。這些文字大大影響了我們看照片的角度。選擇以哪些文字去描述照片,則是發文者的意圖的表現,然而這種「意圖」卻往往能躲在照片的「真實性」後不被明言。

照片的意圖不被明言,然而行動本身的意圖卻被一再強調。「撐小販」是那不斷重覆強調的意圖。事件的確是由小販被食環署嚴厲地檢控所引起。這種一反過往(據稱是 2013 年前)農曆年放鬆執法的做法,的確引起不少反感。而這種嚴厲執法固然有其表面的意圖(維持市容整潔、保護地產經濟、公共空間之詮釋權等)與潛在的意圖(挑撥政治矛盾,營造對抗情緒以便在政治上取得某種優勢)。

同理,示威者與食環署的對峙演變成為衝突,亦有其表面意圖:撐小販與支持本土經濟(?); 以及其潛在意圖:或許是製造對抗情緒以在政治上取得優勢,或許是激化抗爭以圖突顯政府之不仁等等。在此我沒法完全的推測出雙方確實的潛在意圖。

我之所以說這是一件視覺化的事情,因為兩者的意圖,很大程度都依賴一種視覺化的呈現來達成。(其實兩者的潛在意圖幾乎一樣,相異的只是其表面意圖)透過將其意圖隱藏於照片及註釋文字之中,引發出兩極的理解,從而挑起矛盾,引發本來站於中間的大眾面臨一種架空了的抉擇:讀者必須在如此影像中作出判斷並站到某一立場之中。

然而讀者卻不被容許,或至少不被鼓勵去探求整個事件的複雜性,甚至乎不容許在此不作抉擇。因為所見的影像是如此「大是大非」,以及如此「震撼」,對這種黑白看似分明的情形抱有 undecided 的立場,很容易被標籤為「政治冷漠」,或「自私」,或以時下流行之用詞--「港豬」等。

這種視覺化的處理,把一個複雜之至的事件簡化為一系列的影像,隨影像而來的卻是一種架空了的單項選擇:支持或反對。這些影像本來也許能容許很大程度的 ambiguity,然而因其為報導,附以註釋的文字,則很快把原來的模糊空間抹殺,換成一種架空了的單項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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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值得留意的是,因為視覺化的效果如此強大與迫切,在處理上,帶有政治立場之一些媒體,其處理的速度往往佔據了優勢,而這個優勢又對於製造民情有極大的影響力。

這可見諸事件發生當下,較多人分享的資訊來源均來自熱血時報及蘋果日報(起碼在我所觀察中所得)。不過因欠缺正式的統計,所以這部份只能以印象作準。但可以肯定的是,TVB, NowTV 及有線電視,都有即時新聞去報導;然而其受限於直播媒介的限制而無法以擴散式的出現而重複被看見,也無法以註釋文字去「解釋」事件。

可重複性及註釋文字在此是一種利器。因為它能夠營造出一種較為固定的觀感。直播媒介由於隨時間而流動,所造成的觀感難以凝結成為一個清晰的形態並加以自我複製。網媒充分利用了社交媒體的特性,透過重複分享營造出一種共同的觀感並不斷自我加強,從而達至最有效的「宣傳」(propaganda) 效果。

傳統媒體,尤其著重於展現更多角度,更完整地呈現事件之媒體,則要到事件發生後數小時,方能剪輯出一個相較客觀的報導(比如說有線新聞於早上 8:45 分所發布的 6 分鐘完整版) 。然而在網絡時代中,數小時的差距可說是彷如隔世了(尤其以點擊率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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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感到憂慮,在於當雙方的潛在意圖似乎都在於挑起一些被架空了的矛盾與衝突,而避免在更抽象更深入、在衝突議題、在影像背後的差異中尋求共存、尋求對話與協商、尋求合作與讓步時,社會中某些既定的信任,或一些維繫社會的契約就會被瓦解。這種視覺化的處理,以及其「宣傳」的效果,往往是客觀分析與思考的阻力。人傾向於對如此震撼的情景作出即時的反應,而即時的反應與觀感將塑造了我們觀看與思考的角度。由此我們將日漸失去了對話與協商的能力,這對於面對未來的各種挑戰,其實並非好事。

在此,容我引一段盧梭作結。

引自《山中書簡》第 8 書:

「自由不僅在於實現自己的意志,而尤其在於不屈服於別人的意志。自由還在於不使別人的意志屈服於我們的意志; 如果屈服了,那就不是服從公約的法律了。做了主人的人,就不可能自由。」

(書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九日下午。記旺角事件有感。)

作者

Ray Leung

跨界別觀察及分析者。視覺文化研究碩士。任藝術行政及自由工作。以寫分析評論為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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