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室・格物》
「明室」二字,既是「食字」於「明德」,畢業於香港大學的我,「明德・格物」是我頗喜歡的校訓,那是一種知識份子應有的精神。《明室》,則是我很喜歡的作家/符號學家/ 文學評論家羅蘭巴特 (Roland Barthes) 的其中一本著作 Camera Lucida 的中文譯名。《明室》是巴特最後的一部著作,混合了攝影的理論與論述與對其亡母的思念。「明室」(正確來說,是亮室/明箱),則是一種協助藝術家著畫的光學儀器,透過棱鏡或鏡子,折射出事物以便描繪。
格物,則語出《大學》,「格物致知」。「格物」的意思雖然眾多,不過較為通用,皆是指窮究事物的原理。這是追求學養、追求真理的人必須具備的原則。
《明室・格物》作為本博客的名字,反映出我的種種特質與個人歷史:喜愛攝影、喜愛符號學、畢業於香港大學、自小喜好思辯、中英文名字也與光有關⋯⋯
在此,我期望自己能如「明室」一般,藉著我的觀察以及 common sense,折射出事物的各種面相。